一、学校简介
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前身追溯于1908年的私立华南女子文理学院,复办于1984年11月,是建国后第一所具有独立颁发学历文凭资格的民办女子高等学校,是教育部非营利民办高校办学制度改革试点项目单位。学院坐落于风景优美的旗山东麓,是唯一入驻福州大学城的民办高职院校。
学院秉承为养成女子最高人格而教育的办学理念,遵循自强、开拓、勤朴、奉献校训,坚持以质量求生存,以特色促发展,立德树人,开放办学,围绕妇女、儿童、老年人和现代服务业建设了文化教育、康养护理、艺术设计、旅游服务、财经商务五个系24个专业。
二、应聘基本条件
(一)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热爱祖国,热爱教育事业,遵纪守法;
(二)品行端正,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;
(三)身体健康,心理素质好。
三、招聘岗位及聘任条件
部门 | 岗位 | 人数 | 条件要求 |
专业(或方向) | 学历 | 其它要求 |
学生事务部 | 辅导员 | 7 | 不限,思政类专业优先 |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| 1、中共党员,28周岁以下,身心健康; 2、学习能力强,能吃苦; 3、本科或研究生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(班长及以上); 4、有较强的组织策划能力、语言表达能力、对复杂事物的迅速反应能力、能够快速适应新的工作; 5、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,能够熟练运用办公软件。 |
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|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教 师 | 1 | 心理学 |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| 1、中共党员; 2、有较强的学生事务处理能力。 |
四、招聘程序
(一)个人应聘:符合条件的应聘者提供的电子版材料:个人简历、报名表(见附件)、学历学位证书(应届生可用就业推荐表)、职称证书、专业技能证书及获奖证书等扫描件。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(邮件标题:毕业院校+姓名+专业+应聘岗位+海峡人才网)发至邮箱:
(二)资格审查:学院对应聘者的条件、材料进行审核。初审通过的电话沟通确认,确认后进行面试考核。
(三)面试程序:
1.初审通过者根据学院通知在规定时间、地点参加面试,应聘者现场需提交身份证、毕业证(本科起)、学位证(学士学位起)以及简历中提到的相关资格和奖励证书等材料原件进行现场确认。
2.面试内容:结合岗位要求和职责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。根据岗位要求,教师岗面试将采取试讲和专业实际操作测试等方式进行考核。
3.根据面试综合成绩确定拟录用人员。
(四)体检、考察。拟录用者按照学校通知至指定医院体检,对体检合格者,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考察,并确定拟聘用人员。
五、相关待遇
(一)人事关系:学院实行聘用制,人事档案委托人才市场管理。
(二)聘用人员按照学院规定享受工资福利等待遇,缴交五险一金。
六、联系方式
(一)学院地址:福州市闽侯大学城上街学府南路66号
(二)联系电话:人事处陈老师 0591-87429933